[中區國稅局] 99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補稅案件已於2月初開徵。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將於101年2月初開徵,繳納期限為101年2月6日至101年2月15日。該分局統計所轄之臺中市西屯區及南屯區補稅案件計5,915件,補稅金額約6仟9佰萬餘元,已於101年1月底陸續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對核定內容如有疑問,請以電話查詢或書面申請更正。

該分局表示,本次寄發之補稅案件,在繳納期間屆滿前,納稅義務人可持現金至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等方式繳納稅款,另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還可以持現金至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補稅案件,經分析主要補稅原因為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未符合稅法規定之其他親屬、漏未檢附列舉扣除額相關證明文件及短漏報所得等。該分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國稅局是以掛號方式寄發繳款書,不會以簡訊或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前往自動櫃員機轉帳,民眾要慎防詐騙集團,以免受騙。接獲繳款書時,如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內容無誤,請儘速於繳納截止日前繳納,若逾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須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限繳日期30日仍未繳納,且未申請復查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民眾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第二課稅務員: 張家銘 聯絡電話:04-22588181轉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