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開徵,請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稅捐稽徵處表示:96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截止。
稅捐處表示:繳款書已由代徵機關-宜蘭監理站於9月下旬寄送,請於接獲繳款書後儘早向各地金融機構(郵局除外)、農漁會、便利商店(全家、福客多、萊爾富、來來OK、統一等五家)繳納或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納。
稅捐處另指出,納稅人如因地址變更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繳款書,請前往該處財產稅課或宜蘭監理站補單,或以電話、書面、傳真、網路方式申請亦可補發繳納;車輛如有損毀不堪使用、失竊或被政府機關扣押者,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註銷或報停手續,使用牌照稅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宜蘭縣稅捐稽徵處提醒您!儘速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