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羅莎強颱來襲,災害損失別忘了申報稅捐減免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表示,強烈颱風柯羅莎來襲,為花蓮地區帶來災情,民眾若有房屋毀損、土地流失、汽車泡水等損失,可以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其中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地方稅目之減免規定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因遭災害侵襲受損,納稅義務人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處或分處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遭受災害需進廠維修,暫無法行駛,或已不堪使用,應即向交通部公路局花蓮監理站申請停駛或報廢手續,已繳納本年全期使用牌照稅者,將主動辦理退還未使用期間(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註銷號牌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稅額。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管轄稅捐稽徵處、分處(縣轄部分亦可向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對於申請稅捐減免的申請方式,納稅義務人除了親自向花蓮稅捐處稅辦理外,稅捐處亦將洽請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協助受理;此外,納稅義務人更可利用網路(網址:http://www.hltb.gov.tw)傳真(03-8224673)、電話0800-386969或8226121轉242(使用牌照稅)、232(房屋稅)、183(地價稅)、137(娛樂稅)或玉里分處電話8882047申請,該處將竭誠為您服務。
至於有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國稅部分,則請向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局(電話03-823386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