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10-12月執行使用牌照稅車輛檢查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96年使用牌照稅車輛檢查,將於10-12月繼續執行,請納稅義務人儘速檢視您的牌照稅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是否繳納,如尚未繳納,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車輛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而繼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除須補稅外,並將加處一倍罰鍰。又車輛如有逾期檢驗等原因,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而繼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須補稅外,尚須加處二倍罰鍰。該處特別提醒納稅人車輛如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請儘速補繳,如經註銷牌照,而須繼續使用者,則請先至監理機關重新請領牌照並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查獲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