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成為民宿主人嗎?先等等,看看是否符合免辦營業登記之規定。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近年來休閒旅遊風氣盛行,在政府的鼓勵推動之下,國內民宿業迅速發展,目前合法登記的民宿已達2100多家,飯店及旅館不再是住宿的唯一選擇,許多具有特色的民宿於假日時可是一房難求,使很多民眾都想成為民宿主人。有關民宿稅捐之核課,前經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第三十四次會議決議:「鄉村住宅供民宿使用,在符合客房數五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依住宅用房屋稅稅率課徵房屋稅,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至如經營規模未符前開條件者,其稅捐之稽徵,依據現行稅法辦理。」。
嘉義縣分局籲請轄區供民宿使用之業者,若營業情況不符上述條件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