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購法拍屋,依限申報繳納契稅,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標購法拍屋亦屬房屋買賣,買受人應於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檢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影本、買受人身分證明文件,向建物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報繳納契稅,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如逾30日仍未申報而經人檢舉或經稽徵機關通知仍未申報者,除應補繳稅額外,並加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鍰。該處籲請標購法拍屋之納稅義務人,依限申報繳納契稅,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