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補習班漏報補習費收入,致其各合夥人漏報盈餘分配收入,應依法補稅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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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稽核單位最近查核之稅務案件中,發現有部分私立補習班於申報補習費收入時,有涉嫌短漏報收入情形,以致其聯合執業者漏報盈餘分配短繳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該查獲漏稅事實,已發交管轄稽徵機關依法處理。
  據了解,國內部分私立補習班為規避所得稅稅負,於向稽徵機關申報補習費收入時,常有短漏報學生人數及收費金額的情形,以賦稅署最近查獲之案件為例,該被查補習班於申報補習費收入時,未依稅法規定誠實申報,有短漏報補習費收入情事,並因而導致該補習班之各合夥人短報盈餘分配所得,此違法行為經財政部賦稅署稽核單位查核後,除需依法補稅外尚須受罰鍰之處分。
  賦稅署表示,查緝逃漏稅為稅捐稽徵機關持續性之工作,目的在促進納稅義務人依法誠實納稅,以維護租稅正義與公平,賦稅署特別呼籲,國人應遵守稅法規定依法申報所得稅,以免被查獲後而遭受處罰,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