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開始繳納96年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96年地價稅11月1日開徵,限繳期限至11月30日止,稅單及轉帳納稅通知書已按納稅義務人戶籍地址或通訊地址寄送,納稅義務人戶籍或通訊地址如有遷移,而未向該處申請變更地址,且實際無法收到稅單或遺失者,可上網(http://www.tttb.gov.tw/)或利用免費電話(0800-826969)或服務專線089-231600轉262、288、298、301、302查詢補發。
該處同時表示,如納稅義務人實際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不同,且未向該處變更通訊地址,致稅單經郵局依戶籍地遞送而無人接收時,稅單因而寄存郵局,仍發生送達效力,納稅義務人未於限繳期限內申請補發稅單或向郵局領取繳納,而逾繳納期限或已收到未於限繳期間繳納或遺失未申請補發繳納,每逾兩日依規定應加徵應納稅額1%之滯納金,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會被移送強制執行。
  因此,納稅義務人如於96年地價稅開徵日(即11月1日)前,尚未收到稅單或遺失者,應於開徵期間向該處查詢或申請補發並如期繳納,以免增加滯納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