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即將到期,請儘速繳納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處表示:96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即將於10月31日截止,尚未繳納之營業人,請向就近各銀行、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繳納,或於10月31日前利用自動櫃員機(金融卡)、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電話語音等方式轉帳繳稅。另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含2萬元)亦可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福客多、來來等超商繳納。納稅義務人如果沒有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者,請撥電話至本處財產稅課或玉里分處補單或持行車執照至花蓮監理站、玉里監理分站補單繳納。

該處另表示:96年自用及營業用車輛上期使用牌照稅,仍尚有一成左右納稅義務人尚未繳納,稅捐處呼籲尚有欠稅之車主,請儘速繳納,以免遭處應納稅額1至2倍處罰。如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疑問,請向車籍所在地稅捐處或監理機關查詢,該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8226121轉242至247及玉里分處888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