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切身權益,請民眾留意地價稅稅單內容與相關罰則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為充裕國庫稅收,提昇稅捐徵收之實益,降低納稅義務人期待緩繳之預期心理,本年度(96年)地價稅繳款書格式內,仍將維持印製「逾期繳納每逾2日加徵本稅1%滯納金(最高加徵15%)」字樣,期藉此提醒民眾注意稅捐徵收之相關規定;請民眾收到稅單後,如期繳納,切勿以身試法,以免造成自身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