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展無成果仍可申請投資抵減」南區國稅局提醒您,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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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最近接到某公司會計人員來電詢問有關公司從事研究與發展多年,惟今年的研究計畫因故無法完成,致無研發成果,其間所發生之費用,能否申請適用研究與發展支出之投資抵減?
國稅局表示,公司從事研究與發展需有具體研究計畫,於稅捐稽徵機關查核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據以認定是否屬研究與發展之範圍,尚不以有無研發成果為認剔之依據。因此,公司從事研究與發展,因故無法完成,應提示整個研究計畫及紀錄或研究計畫及報告,說明研究發展過程及具體研究成果或放棄繼續研究之具體原因等相關資料,供稽徵機關查核,憑以核實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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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科楊科長,聯絡電話:(06)2298052 彙總編號:9611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