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地價稅繳納期限為11月30日,尚未繳納者請依期限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本年度地價稅繳納期限即將於11月30日(週五)屆滿,請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截止期限前就近向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公庫代收處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信用卡及便利商店(目前計有7-ELEVEN、全家、萊爾富、來來(0K)及福客多等五家提供代收服務)繳稅。如有尚未收到稅單或遺失稅單者,請儘速洽詢該處查明寄送稅單地址是否正確以便更正並申請補發稅單,以免逾期繳納致加徵滯納金。
該處並表示,繳清稅款後,請記得保留收據憑證,在便利超商繳稅者,請妥善保管蓋有店章之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該處將不另行寄發收據,萬一稅款在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或銷號流程異常時,得以協助查明事實,以維護自身權益,請納稅人注意。
有關各種繳納方式詳細情形,民眾可上網至該處網站http://www.khtb.gov.tw/default.asp點選『方便的繳稅』
查詢,如有任何疑問,也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726969向該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