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收到退稅支票,請儘速處理,以免支票遺失或逾期無法兌領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納稅人因重溢繳稅款者,收到稅務局寄發之退稅支票時,請儘速持向公庫銀行兌領或就近存入往來金融機構、郵局帳戶中,以免因遺失或逾兌領期限,致無法提兌。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退稅支票如逾發票日1年未兌領者,稅捐機關須於年度結束後辦理退稅款繳庫,在繳庫前,納稅義務人可持逾期之退稅支票至稅務局辦理更改發票日,或申請補開退稅支票。但如退稅款辦理繳庫後,納稅義務人須重新申請退稅,手續較為繁瑣。因此,呼籲民眾在接到稅捐機關寄來之退稅支票,請儘速處理,以免造成徵納雙方的不便與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