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應注意身份資料保管及保密義務,免遭冒用設立虛設行號,致逃漏稅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查核時發現有心人士利用不法手段獲取個人身份資料後,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為公司負責人,未實際營業並申請領用統一發票,取得及開立不實統一發票,涉嫌逃漏稅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
該局特別呼籲,民眾於平時應善盡個人身份資料保管及保密義務,若有身分證件遭竊或遺失,應儘速向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防止身分資料外洩,更不可貪圖小利將身分證提供他人使用以免身分證件遭人冒用或仿製,並據以虛設行號,未實際營業而申請領用統一發票,取得及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涉嫌逃漏稅、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偽造文書、侵占稅款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不法行為,觸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刑法第215、216及339條與商業會計法第71條規定,致遭移送偵辦刑責。若有發現個人身份遭冒用虛設行號情事,應積極主動聯繫稅捐機關,以維護租稅公平正義及個人權益,防杜不法。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四科王麗觀,聯絡電話:04-23051111轉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