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台灣團結聯盟之租稅改革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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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新聞稿 中華民國96年11月29日
回應台灣團結聯盟之租稅改革建言
台灣團結聯盟賴委員幸媛等相關人員於本(96)年11月29日前往財政部,向該部訴求反對工商團體於日前所提出之稅改建言,包括:「調降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取消最低稅負制、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財政部代表回應表示:
一、 現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提供各項所得稅減免措施,使企業租稅負擔不透明,各產業因所享受之租稅減免措施不一,致產業間稅負分配不公平,且為符合相關減免規定,企業須付出極大之帳務處理及納稅成本,亦常引起徵納雙方爭議。
二、 為解決現制下衍生之問題,財政部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於98年底落日之契機,並參考國際租稅改革趨勢及落實財政改革方案長期措施,提出「低稅率、廣稅基、簡稅政」之改革構想。
三、 本次改革構想,希望能在兼顧財政負擔能力、產業競爭力及租稅公平之前提下,朝全面取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各項租稅減免,並調整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及檢討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方向改革,以期能創造透明之投資環境,減少企業稅務成本,並增進我國招商投資誘因,使大多數傳統產業及高科技產業均可獲利之改革效益。
四、 財政部針對上開改革構想,業已委託專家學者進行研究,就稅收影響程度、誘發效果等進行評估,並將廣為蒐集及聆聽各界對稅改之意見,俾於近期內提出具體之改革方案。
聯絡人:科長阮清華,電話:02-2322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