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轉帳納稅,繳稅沒煩惱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處為了解決您每年固定繳納4月份使用牌照稅、5月份房屋稅、10月份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11月份地價稅稅款的煩惱,積極推廣「委託轉帳納稅」,衷心建議您利用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手續,像繳納水電費一樣,省時、安全又方便。現在立即辦理,還可獲贈小禮物一份,歡迎民眾多加利用,洽詢專線:0800386969。
該處指出「委託轉帳納稅」就是納稅人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的帳戶,於繳納期限最後一日,透過轉帳方式繳交稅款;但必須在開徵前2個月辦妥委託轉帳納稅手續,當期開徵的稅才可以如期扣款。
辦妥轉帳納稅手續者,稅捐處會在每次開徵前寄發轉帳通知,提醒您存足稅款,而且在繳納期限最後一日扣款,沒有利息損失,不必負擔手續費,也不會忘記繳納,扣款成功後會另寄轉帳繳納證明書,讓您可以安心的出國旅遊,完全不必擔心繳稅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