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書記涉嫌利用職權盜領退稅款案已採補救措施!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書記高○○,涉嫌利用職權變更電腦檔資料,盜領退稅款近300萬元案,北區國稅局查核發現已於96年10月12日移送法務部調查局臺北縣調查站偵辦。
北區國稅局表示:本案係新店稽徵所在綜合所得稅國庫支票未兌領暨未送達清冊進行查對作業時發現高員異常,已於96年10月1日經該局局長批交政風室移送法務部調查局臺北縣調查站偵辦,以示絕不護短之決心。
該局經責令各所屬單位全面清查,未發現有類此情形,此案為服務員操守之單一個案問題。至於盜領款項,絕無損害納稅義務人權益,且該局將循有效途徑追討返還國庫。
為了杜絕類此案件,該局提出下列4項因應措施,加強業務抽核勾稽機制及提升電腦系統自動管控機能,以免竄改申報資料情事發生。
1.加強內部抽核作業:主管應依規定比率抽核,總局並派員不定期稽核。
2.加強電腦系統管制:退稅支票產出前,更改核定檔納稅義務人姓名須先與內政部戶政檔勾稽。
3.內部分工作業:審查更正作業與保管退稅支票之承辦員避免同一人。
4.定期產出核定檔案異動頻繁之退稅清冊,由專人抽核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