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為了逃漏些許稅捐虛報人頭薪(工)資而觸犯刑責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年終近了,又快到各公司行號申報員工扣(免)繳憑單的旺季,國稅局呼籲各公司、行號應誠實申報薪資扣(免)繳憑單,以免遭補稅處罰,得不償失。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該局查核涉嫌利用人頭虛報薪(工)資以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公司、行號,係運用全國所得稅電腦歸戶產出之異常薪資所得資料,發現被虛報多筆薪資者,大部分因身分證遺失或遭不法人士盜賣予犯罪集團變造使用,販售牟利。

該局並說明,被查獲涉嫌虛報薪(工)資之公司、行號,當初都是為了逃漏些許稅捐,而向犯罪集團購買人頭虛列報薪(工)資,心想只要列報低額薪資,該人頭即不用繳納綜合所得稅,亦不易遭國稅局發現。殊不知犯罪集團對每一張人頭身分證資料,為求高額非法利益,乃販售予多家公司、行號,致被虛報者同一年度有數筆甚或數十筆以上薪資所得,且同一年度薪資所得超過百萬以上,有違常情,經電腦歸戶產出異常薪資所得資料,立即可查獲虛報情事。又將屆納稅人申報員工扣(免)繳憑單時期,國稅局再度呼籲各公司、行號千萬不要以身試法虛報人頭薪(工)資所得,或以前年度有虛報人頭薪(工)資者,請儘快辦理更正自動補報補繳應納稅捐,以免被查獲補稅並處罰鍰,負責人亦恐誤觸法網,遭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