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將從97年1月1日起執行「營業人未據實申報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銷售額」查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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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訊) 北區國稅局將自97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營業人未據實申報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銷售額」之查核作業,以端正納稅風氣,維護租稅公平。
該局表示,近來南區國稅局查獲其轄內某使用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飲食店之營業人,每期申報銷售額與其營業規模評估之銷售額顯不相當,即予進行查核發現,該飲食店銷售時雖均已依法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並無漏開發票之情形,但經深入查核結果,發現每期申報營業稅時,有短漏報銷售額之不法情事,所以該局認為此類案件有全面加強查核之必要。

該局進一步說明,稽徵機關長期以來大力宣導請消費者索取統一發票,促使營業人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以確保稅捐之稽徵,不料營業人竟在交易時避開消費者檢舉漏開發票之風險,卻利用二聯式收銀機發票勾稽不易之漏洞,短漏報銷售額,藉以逃漏營業稅,為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該局將全面動員執行該查核計畫。

該局提醒營業人除應據實開立統一發票外,並應依規定申報銷售額,又特別呼籲,有上述情事之營業人,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把握時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速向所轄分局、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