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員工宿舍及附設餐廳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按房屋的使用情形分別
適用不同稅率課徵,依房屋稅條例及宜蘭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
之規定,本縣房屋稅率分為營業用3%、非住家非營業用2%、住
家用1.2%三種,其中以住家用稅率最低。
地方稅務局表示,營利事業使用之房屋原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
房屋稅,但營利事業之員工專用宿舍及其附設之員工餐廳,與其他
部分房屋使用情形有明確界線劃分者,財政部對此有放寬的函釋,
可依其實際面積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