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貼印花稅票金額巨大而造成不便者可向稽徵機關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捐處表示:納稅義務人對應納印花稅的憑證,如稅額巨大而不便實貼印花稅票於憑證上時,可向稽徵機關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只要將已納之繳款書收據黏貼於憑證上,就可以完成納稅手續。
  稅捐處進一步說,由於大部分的不動產移轉及營建工程等契約書,其應納印花稅稅額甚多,不僅黏貼不便,且逐張貼花銷花既耗時又浪費人力,所以呼籲大家,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手續非常簡便,請納稅人多加利用。
  稅捐處籲請民眾如有貼用印花稅票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本處免費服務電話洽詢:南投總處:0800-496969、埔里分處:0800-493457、竹山分處:0800-4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