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之騎樓設攤營業使用應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捐處表示,房屋之騎樓如供公眾通行,未作任何使用,該部分可以免徵房屋稅;但騎樓全部或部分供營業使用,雖於營業外時間仍供公共通行,因其供設攤營業使用部分並非供公共使用,所以不能免徵房屋稅。
  稅捐處說,近幾年來騎樓擺設攤販供營業使用情形有增加趨勢,該處特別呼籲,如房屋騎樓有上述情形,應向稅捐處南投總處或埔里、竹山分處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免受罰。
  稅捐處籲請民眾如有任何房屋稅疑問,歡迎撥打該處免費服務電話洽詢:總處0800-496969、埔里分處:0800-493457、竹山分處:0800-4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