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多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轉帳繳納扣繳稅款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提供扣繳義務人繳納扣繳稅款多元化繳稅機制,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稅款,可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轉帳繳納。
該局說明,為了讓民眾有更多元的選擇及方便的繳稅方式,已開放以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轉帳繳稅,採線上即時扣款方式的繳稅管道,以提升納稅服務品質。持有提供繳稅服務之金融機構晶片金融卡者(查詢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之金融機構,請至網址https://eb.fisc.com.tw/EB/ 查閱),不需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即可享有這項服務,且不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之晶片金融卡為限。
該局提醒扣繳義務人,以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繳納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稅款,於繳納期間截止日午夜24時前皆可使用,逾期及延期案件則不受理。
該局呼籲扣繳單位,多加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繳納扣繳稅款,方便又安全。
(聯絡人:徵收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