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騎樓非供公共使用者,不得免徵房屋稅、契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據臺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騎樓房屋稅、契稅之徵免,係以是否供公共使用為要件,因此,騎樓如有封閉或區隔供營業、工作、住宅使用或供其他非公共使用者,則無免徵之適用,應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及於房屋移轉時合併房屋現值計課契稅。
該處同時籲請納稅義務人注意,凡經課徵房屋稅之騎樓,如已恢復供公共使用者,可於實際供公共使用之日起30日內向該處申報,經查實後,仍可免徵房屋稅及免併計房屋現值課徵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