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度綜所稅第2批直撥退稅未入帳已改開憑單郵寄納稅人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2批退稅(96年5月11日以後之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退稅)案件,已於96年10月31日完成退稅作業。
該局指出,臺北市轄區內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2批退稅案件,納稅義務人採用「存款帳戶劃撥退稅」者有11萬7千餘件,金額32億5,500餘萬元。依該局統計資料顯示,該批退稅有3,060件無法撥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之存款帳戶,未入帳金額8,080餘萬元,其原因分析如下:
1.帳號已結清銷戶:240件,金額550餘萬元。
2.查無該帳號:2,090件,金額5,000餘萬元。
3.存戶身分證統一編號不符:528件,金額2,060餘萬元。
4.其他:202件,金額470餘萬元。
該局說明,上述退稅款無法撥入帳戶案件,已由轄區分局、稽徵所列印退稅憑單郵寄納稅義務人。該批次退稅憑單有效期限至96年12月31日止,納稅義務人收到退稅憑單後,請儘速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或持往指定之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款。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退稅,亦不會要求納稅義務人到郵局或銀行之自動提款機操作退稅,另提醒納稅義務人申報時請填寫正確身分證號碼及存款帳號,並於退稅款撥付日前勿結清銷戶,如對退稅金額有疑義,可向結算申報戶籍所在地之分局、稽徵所查詢,以維自身權益。
(聯絡人:徵收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