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加強催繳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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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及遏止逃漏,對於最近5年內未繳納使用牌照稅款者,已委託監理機關發出3千4百多件繳納通知書,繳納日期展延至100年8月31日止,請收到催繳繳款書的民眾記得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指出,使用牌照稅逾期未繳納,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至30日止,逾30日仍未繳納將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若逾期未完稅,於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不論查獲方式為自動辨識系統拍攝行駛中車輛、停放路邊及停放收費停車格,或交通警察路檢、照片逕行舉發等,除補稅外,將處應納稅額1倍罰鍰。
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有車輛已老舊不堪使用,請務必將牌照繳回監理機關辦妥報廢登記手續,如車輛已出售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以免仍向原車主發單課徵使用牌照稅。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查詢電話:(05)2224371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