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違建房屋辦理房屋設籍登記,並非房屋合法化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每年辦理房屋稅籍清查,清查人員常發現納稅義務人常於原有房屋增建章建築物。稅捐處即會通知當事人來稅捐處辦理房屋設籍事項。許多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到了稅捐處辦理設籍之後,無照房屋即變為合法建物,其實不然。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亦應依法課徵房屋稅。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