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地方稅直撥退稅便民又利己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該局開辦「直撥退稅」,納稅義務人申請退稅時,如同時填寫「直撥退稅帳戶」,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即可將退稅款直接撥入受退人存款帳戶。

  稅務局指出,往昔納稅義務人重複繳納、溢繳或辦理稅款更正、註銷而多繳稅款,稽徵機關會主動辦理退稅或納稅人申請時亦同,均會以退稅支票雙掛號寄送受退人,堪稱便民之舉。但退稅人因忙碌或遺忘而未到銀行辦理兌領,又造成退稅支票繳庫之麻煩,頗有遺珠之憾。此「直撥退稅」措施,辦理手續簡便,可省去受退人往返金融機關兌領支票時間及免除可能遺失支票之困擾。

  稅務局說明,直撥退稅帳戶需以納稅義務人本人、營利事業者以本事業之存款帳戶為限,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則以負責人之存款始得辦理直撥退稅,避免退稅款流落產生爭議。申請辦理退稅時逕向本局各分局提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