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 新聞提要:國稅局受理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申請(撤銷)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暨變更郵寄地址自101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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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為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99年度開始提供納稅義務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納稅義務人如欲申請或撤銷100年度不適用本項稅額試算服務措施者暨變更郵寄地址須於101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書面申請:申請人應於101年3月15日前,將「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暨變更郵寄地址申請書」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或親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憑核驗。
二、線上申請:申請人應於101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0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戶號,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 .nat.gov.tw)點選「稅額試算服務」∕「稅額試算服務申請」辦理線上申請。

該所進一步說明,101年起申請不適用「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措施」者,以後年度毋需再行申請,即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作業。國稅局將不會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及相關書表,請於101年5月31日前自行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且符合本服務措施適用對象及條件者,國稅局將於101年4月25日前以掛號方式寄發稅額試算書表(99年度以憑證辦理結算申報或回復確認者,則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使用憑證自行上網調閱及下載列印稅額試算書表)。

為加強服務民眾,該所已實施各稅中午不打烊服務;另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提供網頁電話及市話接通後可由承辦人直接轉至其他分局、稽徵所之服務,請民眾多加利用。

(提供單位:大屯稽徵所第二股謝欣澐,聯絡電話:04-24852934轉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