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波附條碼繳款書換影印紙活動,開跑囉!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活動對象:設籍台北市之:&1營業(扣繳)單位 2政府機關 3學校單位&4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活動內容:納稅人自行列印之國稅各稅目附條碼繳款書完成繳稅且繳納日期為100年2月1日至100年9月30日止,凡10張收據正本(蓋完驗證章後即當場返還)即可向本局所轄之分局、稽徵所兌領A4影印紙1包(70磅、100張),集滿20張收據者,可兌領2包,以此類推。每一單位限兌領一次,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活動期間:100年10月1日起~100年10月30日止&&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