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買賣不成,產權登記前,可撤銷契稅申報。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申報契稅後因故買賣無法成交時,如尚未辦竣產權登記,請記得至原申報機關辦理撤銷契稅申報,則未繳納的契稅才能註銷免被移送執行,已繳納者則可全數獲得退還,為了您的權益,千萬輕忽不得。
該局提醒您,辦理撤銷契稅申報時,除填寫申請書外,尚應檢附原申報之公定契約書影本及繳款書正本,另須注意的是申請書所蓋買賣雙方之印章,須與公定契約書所蓋印章相符才符合規定。
民眾如有任何稅務疑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