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簡陋房屋減成課徵房屋稅,請維護您的權益!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符合簡陋條件的房屋是可依規申請核減3成至7成的房屋稅,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您!
稅務局指出,房屋稅額計算方式係以本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標準單價為基準,稅額的大小雖然與構造別、總層數、用途類別及面積有關,但是房屋具有下列情形者視為簡陋房屋,是可申請酌減房屋稅的:1.高度未達2.5公尺。2.無天花板(鋼鐵造、木、石、磚造及土、竹造房屋適用)。3.地板為泥土、石灰三合土或水泥地。4.無窗戶或窗戶為水泥框窗。5.無衛生設備。6.無內牆或內牆為粗造紅磚面(內牆面積超過全部面積二分之一者,視為有內牆)。7.無牆壁。目前本市簡陋房屋以違章建築的鐵皮屋最多。
該局說明,房屋達以上情形3項者減徵3成,即按該房屋所適用標準單價7成核計,具有4項減徵4成,以此類推至7項減徵7成。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