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贈與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贈與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財政部已經於96年11月29日以台財稅字第09604539120號公告在案。本(97)年度與95年度相同,免稅額為每年111萬元,至於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如下:
1、贈與淨額在67萬元以下者,課徵4%。
2、超過67萬元至18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6%。
3、超過189萬元至312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9%。
4、超過312萬元至434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12%。
5、超過434萬元至557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16%。
6、超過557萬元至802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21%。
7、超過802萬元至1,558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27%。
8、超過1,558萬元至3,228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34%。
9、超過3,228萬元至5,00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42%。
10、超過5,00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50%。
該局進一步說明,95年1月1日以後贈與所適用之申報書,已建置於國稅局網站,欲辦理贈與稅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可進入該局網站後,依次點選贈與稅/報稅專區/下載申報書,參考使用。
(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