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為維護租稅公平即日起至8月31日清查轄內相關土地使用情形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將展開97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主要查核對象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停車場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非供公共使用的免稅土地及農業用地等,並篩選面積大,變動性高者為清查重點,預計本年度將清查1萬8千筆土地,估計可為縣庫增加約4千3百萬的稅收。
如果您持有的土地已經變更作其他用途使用,或原適用減免地價稅或課徵田賦之事實、原因消滅者,請於變動使用30日內主動向該局申報改按一般稅率課徵,如清查人員發現有上述情形,即依查得資料逕予自變更之次期恢復課徵地價稅。
該局強調,對於經查獲而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將發函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對改課結果有異議者,可向該局提出申覆,地方稅務局將派員再次查核,以維護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