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各類所得憑單申報者應速補報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6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申報作業已於97年1月31日截止,尚未辦理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資料申報之扣繳單位、營利事業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請儘速辦理補報手續。
該局說明,以臺北市為例,95年度因逾期申報或更正補報被處罰者共5,330 件,補報及更正之所得資料達51萬6千多筆;申報單位如在該局查獲前自動補報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者,依同法規定可減半處罰。
該局呼籲,扣繳單位、營利事業、信託行為之受託人及代理申報業者如有未申報或短、漏報96年度各類所得資料者,請儘速補報以減輕處罰。
(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