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應留意是否接獲96年度扣(免)繳及股利憑單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 96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及股利憑單之申報作業已於1月31日截止了。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公私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應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各類所得之受領人姓名、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全年給付金額、扣繳稅額等,開具扣(免)繳憑單或股利憑單,彙報該管轄國稅局查核,並應於2月10日前將扣(免)繳及股利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 因此,納稅義務人於2月10日前應注意是否接獲96年度各類所得憑單資料;如未收到可向所得給付單位反應,請其補發憑單。又接獲扣(免)繳或股利憑單時,應詳加檢視有無錯誤,若有錯誤,應即向憑單開立單位反映,由其向該管轄國稅局提出更正或註銷;如無錯誤,則於今年5月份所得稅申報期間,據以申報96年度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119】 新聞稿提供單位:資訊科 職稱:股長 姓名:郭俊仁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