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被虛報薪資前請先查證再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近來該局屢接獲民眾檢舉營利事業虛報薪資,但隨後又撤銷檢舉,究其原因,多係因檢舉人從事非固定性工作或臨時工,自己不清楚每項受僱工作之營利事業名稱,在接到扣繳憑單後,未經查證即向該局提出檢舉,之後向營利事業查詢,才知道是自己疏忽,再向該局撤銷檢舉。因此該局特別呼籲民眾如接獲扣繳憑單時,請先查證,如營利事業確有虛報事實,再提供具體事證向該局提出檢舉,可縮短調查時間。 該局同時表示,民眾向該局檢舉,如檢舉內容具體,事證明確或經調查確有虛報情事,嗣後即使檢舉人申請撤銷檢舉,該局仍會繼續依法辦理,並不因撤銷檢舉即停止處理,故請民眾先查證再檢舉,既經檢舉則勿任意撤銷檢舉,以免幫助他人逃漏稅,助長逃稅歪風。【#115】 新聞稿提供單位:新興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林秀娟 聯絡電話:(07)2367261轉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