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加裝座椅使用,小心被處罰鍰,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臺南縣稅捐稽徵處表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小客貨兩用車使用,如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款者,視為移用牌照,依規定會被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稅捐處指出,最近警察機關之路邊稽查,查獲數十件小貨車逕行變更為小客貨兩用車使用之違規案件;因此,該處特別籲請車輛所有人注意,如原係屬小客貨兩用車,而已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為小貨車後,再加裝座椅變更回為小客貨兩用車使用之車輛,請依規定儘速向監理單位辦理變更檢驗手續並補繳稅款,以免使用公路被查獲時,視為移用使用牌照,而被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得不償失。 撰稿單位:消費稅課二股 何美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