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收到各種稅捐繳款書請先查對清楚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台南縣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收到稅捐稽徵機關寄發之各稅繳款書,請務必注意繳款書載明的納稅義務人姓名或名稱是否有誤,如果名義不符,請將繳款書退回原稽徵機關,千萬不要誤繳他人名義的稅捐繳納文書。該處表示,依據稅法的規定,稅捐稽徵機關填發之繳納通知文書,應載明納稅義務人之姓名或名稱、地址、稅別、稅額、稅率、繳納期限等項目。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得要求稽徵機關,查對更正。 撰稿單位:電子作業課一股 林秀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