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人共有多層或連棟式建築申請區分登記是否須課契稅?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台南縣稅捐稽徵處表示,契稅條例第二條及第八條所訂不動產之分割,應由分割人估價立契申報繳納分割契稅,係指數人共有不動產之分割而消滅原共有關係而言。至單獨所有或數人共有屬於同一所有權之多層或連棟之權利主體並未變更,仍維持區分前之單獨所有或原共有關係者,應無上揭法條之適用,無需報繳分割契稅。 撰稿單位:佳里分處二股 蘇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