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供住家用房屋兼差做網路拍賣,可否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處所,因網路拍賣貨物的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的交易平台完成,屋內沒有堆置營業貨品,就算有營業登記,仍可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特別提醒民眾,地價稅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而一般用地稅率為千分之10,且採累進稅率課徵,兩者稅額相差達4倍以上。如符合申請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 (期) 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9月22日)提出申請,但今年因適逢中秋連續假日,將可順延至9月26日止,請納稅人於期限內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