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於自用住宅用地規定的土地,別忘了向所屬稅捐處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土地移轉時,雖前土地所有權人持有期間業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然而,因為所有權已因移轉而變更,新所有權人應向所屬稽徵機關,重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否則將無法繼續適用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徵。 合於自用住宅用地規定的土地,所有權經移轉而變更時,應重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並把握節稅之關鍵時點,當年度之地價稅才可適用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徵。 特別提醒您,納稅義務人購置、受贈或繼承土地,如屬符合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應於地價稅開徵前40日,也就是要在9月22日前,今(96)年度因適逢中秋節連續假日,申請期限將延至9月2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