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作業將於2月29日辦理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95年度綜合所得稅將在本(2)月29日辦理第3批退稅作業。該局表示,中部6縣市地區第3批退稅共有5萬4千餘件,總退稅金額3億3千9百多萬元,其中屬納稅義務人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案件有2萬餘件,金額1億2千3百多萬元;納稅義務人未採用轉帳劃撥退稅而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案件有3萬3千餘件,金額2億1千5百多萬元,兌領期限自97年2月29日起至97年4月30日止,請受退稅人在期限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 中區國稅局指出,在這一批退稅案件中,納稅義務人若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退稅款將在2月29日前撥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內,受退稅人不妨在2月29日以後注意退稅款有無撥入自己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內。 未採用轉帳劃撥退稅的案件,將以退稅憑單方式退還,受退稅人將會在3月份上旬陸續接獲國稅局寄發的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自2月29日起至4月30日止,退稅金額在5,000元以上一律劃平行線,受退稅人可持退稅憑單至金融機構提出交換;退稅金額未滿5,000元者,受退稅人可攜帶退稅憑單、身分證、印章,至指定的金融機構領取現金或提出交換。 納稅義務人可利用網路連線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rrps://www.etax.nat.gov.tw),透過自然人憑證認證後,執行「線上查調」查詢退稅資料及退稅資料抵欠明細,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國稅局辦理退稅方式,僅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或開立退稅憑單或退稅支票方式通知納稅人領取退稅款,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人前往自動櫃員機提領退稅款。如有自稱國稅局人員以電話通知領取退稅款,並要求前往自動櫃員機操作領款者,係屬詐騙集團盜領納稅人存款的行為,請納稅人提高警覺,以防受騙。如有任何疑問時,請立即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提供單位:徵收科江美完,電話:04-23051111轉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