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自2月1日起展開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稅捐稽徵處恆春分處表示:為健全房屋稅籍、遏止逃漏及維護租稅公平,97年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已自2月1日起展開,期間至11月30日止(4、5月份除外)共計8個月,清查重點包括新建、增建、改建房屋、減(免)稅房屋及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等。
該分處表示,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為財政部每年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之重點項目,因此特別呼籲納稅人,如果房屋有新建、增建、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等上述情形,應主動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以免被查獲補稅及處罰鍰。另為防止不肖人士冒充行騙,特別要求清查人員攜帶職員證及清查公文,請納稅義務人多予配合辦理,民眾如想更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分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889002將有專人熱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