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地價稅清查作業自2月1日起已經展開,將進行到8月31日止。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次清查係以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減免稅地及課徵田賦土地等為主要查核對象,並篩選面積大,變動性高者為清查重點範圍。本處進一步表示,減免稅地清查的重點是以非供公共使用的免稅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國有土地出租有收益為主。私人的土地無償提供作為巷道或廣場公共使用,只要不是建造房屋應該保留的空地,是可以免繳納地價稅的。還有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以及國有土地無出租收益等都是免稅的範圍。該處特別呼籲,如有未按原核定減免使用的土地,應於適用的原因、事實消滅30日內向稅捐處申報;否則除會被追補稅款外,還會被處短匿稅額3倍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