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房屋稅籍清查將於2月份開始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為了落實房屋稅之稽徵,將自2月份起積極展開房屋稅之稅籍清查。今年房屋稅籍清查的重點為房屋使用情形、原符合減稅免稅規定房屋、及新建、增建、改建之房屋等,其中頂樓增建及一樓增建房屋,將特別列為加強清查的對象。必須注意的是,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無照違章建築的房屋,一樣要設立稅籍課徵房屋稅。一般常見的違章房屋,有頂樓增建、陽台加建及一樓前、後增建等。如果頂樓增建只是搭蓋棚架作為遮陽防雨使用,並沒有門窗、牆壁,依規定是可以免稅,但是如果增設門窗、牆壁就要課稅;至於原供公眾通行之騎樓,如果封閉或營業,就要課徵房屋稅。
還要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稅是按房屋使用情形,依不同稅率課徵,如果房屋有增建、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之稅捐分處申報,以免發生多繳稅或漏稅而受罰。如有其他疑問,可洽屏東縣稅捐稽徵處或所屬各分處,由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