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辦登記菸酒產製廠商,擅自產製私酒出廠者,應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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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表示,經合法登記產製菸酒之廠商,未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產品登記,而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倘經稽徵機關查獲,除依法補稅外尚須處以罰鍰,是請菸酒稅廠商應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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