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度綜所稅第3批退稅已於97/2/29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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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本市轄區內9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共4萬2千4百餘件,金額4億8千9百餘萬元,其中採用「存款帳戶劃撥退稅」1萬8千2百餘件,金額2億4千1百餘萬元,已於97年2月29日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採用「憑單退稅」2萬4千2百餘件,金額2億4千8百餘萬元,退稅憑單亦於2月底陸續寄出,本批次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至97年4月30日止,納稅義務人收到退稅憑單後,請儘速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或持往指定之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款。
該局指出,目前綜合所得稅退稅僅有2種方式,納稅義務人如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劃撥退稅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撥入該指定之帳戶,並郵寄直接劃撥通知單主動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款已撥入;如未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退稅或填寫之帳戶無法撥入者,則開立退稅憑單郵寄予納稅義務人。
該局呼籲,近來退稅詐財案件層出不窮,若接獲電話通知退稅時,應謹慎判斷,若非前述之退稅方式,應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分局或稽徵所查證,千萬不要盲目聽從電話指示至提款機操作辦理退稅,以免陷入歹徒詐財之圈套。
(聯絡人:徵收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