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國稅局將從4月1日起執行「營業稅選案查核」及「營業稅申報零稅率案件查核作業」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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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將自4月1日起動員所屬營業稅服務區人員執行97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及營業稅申報零稅率案件查核作業,以遏止逃漏稅捐及防止冒退稅款,端正納稅風氣,維護租稅公平正義。
該局表示,依據財政部頒訂之97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及「營業稅申報零稅率案件查核作業」計畫,將針對轄區內營業人所申報之營業稅資料加以分析並與海關進、出口報單檔相互勾稽,以發現是否有進銷異常情形,且對有明顯異常的營業人進行深入查核,甚至實地訪查,以杜絕虛設行號及以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或幫助他人逃漏稅捐情事。
該局說明,此2項專案查核重點係針對將取得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發票憑證拿來扣抵、進項比率異常或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率偏高、應稅統一發票卻開立免稅或零稅率統一發票暨利用假出口或低價高報出口虛報零稅率銷售額及冒退稅款之異常營業人作為選查對象,以瞭解營業人有無覈實開立統一發票,依法誠實納稅及冒退稅款之情形,並防止營業人誤申報適用零稅率,以遏止逃漏稅捐並增裕庫收。此外,去年度發現使用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之營業人短漏報銷售額之案件,在今年度也是重點查核項目之一。
國稅局最後呼籲,為鼓勵營業人自動補報補繳稅款,97年3月1日至31日為稽徵機關輔導期間,如有短開漏開統一發票、短報漏報銷售額、以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取得不合法之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或未依規定辦理年度調整者,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把握時間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速向所轄分局、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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