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調減進口小麥、大麥、玉米及黃豆應徵之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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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立法院97年3月7日三讀通過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9條之1條文,業奉 總統97年3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09700029861號令公布,行政院並以97年3月10日院臺財字第0970009435號公告,明定自即日起調減進口小麥、大麥、玉米及黃豆應徵之營業稅,調幅100%,為期1年。
  據財政部說明,由於受全球暖化影響,世界各地氣候異常,使農作物產量減少,復以自96年初以來,國際油價持續走揚,生質能源之開發與運用普受多數國家重視,生質能源需求亦漸增,致小麥、大麥、玉米及黃豆等大宗物資之進口價格不斷攀升。為調節國內大宗物資供應,以協助穩定國內物價,立法院於97年3月7日三讀通過營業稅法第9條之1條文,授權行政院得因應經濟特殊情況,調節物資供應,機動調整進口小麥、大麥、玉米及黃豆應徵之營業稅。該項增訂條文, 總統已於97年3月10日公布。
  又行政院為紓緩前開大宗物資漲價壓力,已於97年3月10日公告,明定自97年3月10日起至98年3月9日止,調減進口小麥、大麥、玉米及黃豆應徵之營業稅,調幅為100%。
  財政部強調,本項免稅措施,雖然有稅收損失,但是基於國民生計及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等考量,該部全力配合辦理。又由於進口貨物之營業稅係由海關代徵,因此,該部已洽請關務機關立即協助配合辦理。該部進一步表示,本項減稅措施,實屬政府之美意,政府已盡力運用各種可行措施,以緩和國內物價上漲之壓力。行政院並已責成經濟部等相關部會,隨時注意物價變動,財政部希望業者能將減稅利益覈實反映給全民,以達到穩定國內物價之目的。